軟件著作權登記辦理步驟
1、辦理流程
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文件---→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取得登記證書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文件
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紙質登記申請文件。
4、登記機構受理申請
申請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記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發放補正通知書。根據計算機軟件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根據補正通知書要求,在 3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符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5、審查
經審查符合《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規定的,予以登記;不符合規定的,發放補正通知書。根據《計算機軟件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根據補正通知書要求,在 3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符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7、獲得登記證書
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或代理人可登錄我中心網站,查閱軟件著作權登記公告。北京地區的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查閱到所申請軟件的登記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書原件在該軟件登記公告發布3個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權登記大廳領取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的聯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將按照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地址郵寄證書,請務必在申請表中填寫正確的聯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