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
發布日期:2021-01-07 16:37:47 瀏覽次數:42
1、姑蘇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申報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實施創新驅動和人才強市戰略,深入推進《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加快推動產業科技創新高地和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著力打造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為蘇州在更高起點上實現高質量發展、爭做“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先行軍排頭兵提供堅強的科技人才保障,2019年度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將進一步引進和支持重大創新團隊、高層次領軍人才來蘇創新創業。
2、姑蘇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支持政策
立項的團隊、人才可按照《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蘇委辦發〔2016〕95號)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對立項的重大創新團隊,三年內給予1000萬元-5000萬元的項目資助經費,團隊成員享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相關政策。
2. 對立項的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創新領軍人才、區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給予100-400萬元的項目資助經費和100-250萬元的安家補貼;創新領軍人才的引才企業可獲30-50萬元引才獎勵。
3.對立項的高校院所創新人才,給予50-100萬元的項目資助經費,引才單位按照《關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施辦法》享受相關資助政策。
4. 享受蘇州市高層次人才相關生活待遇。
3、姑蘇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申報類型和條件
1.重大創新團隊。主要支持在相關重點產業領域已取得杰出成績,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技術或成果,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重大創新團隊。具體條件如下: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一般應為5人以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主要精力在蘇州。團隊主要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并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較豐富的相關研發及管理經驗、較好業績和成效,全職在蘇州工作;
(3)團隊于2016年1月1日后在蘇州創業或全職到蘇州企業、在蘇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院士領銜項目、產業化已有重大突破項目及其他相關的特別優秀項目,來蘇時間可放寬到2014年1月1日。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且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創辦人,并符合創業領軍人才關于股權、出資等相關基本要求;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且符合姑蘇創新領軍人才的相關基本要求;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能夠解決產業發展的重大瓶頸和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5)目前項目已投入經費不低于3000萬元(或者上年度實現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生物醫藥類的項目應已到臨床階段),且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項目期內(立項后3年)累計銷售8000萬元以上(生物醫藥類的項目應能基本完成臨床研究)。
2.創業領軍人才。重點支持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到蘇州創業,特別是懂技術、懂市場,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團隊)。具體要求: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對業績特別突出的可放寬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創業項目掌握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3)為申報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主要精力在蘇州企業,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優先支持全職來蘇創業的人才(團隊);
(4)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間來蘇成立企業,并完成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的創業人才(團隊);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間來蘇成立企業,并完成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的創業人才(團隊)。
3.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領軍人才分企業創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創新人才兩類。
企業創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蘇州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緱l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歷學位(對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到碩士);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17年7月1日后新引進到蘇州企業工作,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相關手續,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
(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由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創辦的企業;(2)市級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3)建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高校院所創新人才主要支持在蘇高校、科研院所新引進的國家“”人才?;緱l件如下:
(1)申報單位應為在蘇州市域范圍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教育、科研的各類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或者部省屬、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蘇設立的獨立法人、獨立運作的分支機構;
(2)人才應為近年來到申報單位任職,并且為上一年度(2018年)該單位自主申報并入選的國家“”人才(含創新長期、創新短期、青年千人);
(3)創新項目應符合人才個人專長,研究方向和內容原則上應與申報國家“”材料中的工作設想基本一致。
4.區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支持各地區根據區域特點和先導產業布局,在重點產業領域引進的領軍人才(團隊)。本專項以區域為主導,由符合條件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門申請,經市科技局審核確認后,以市、縣聯動方式組織實施。各地區開設專項的基本條件:
(1)圍繞先導產業布局,有鮮明突出的主攻領域(主攻領域須為各地十三五規劃中明確的重點發展領域);
(2)有較好的人才基礎,近五年該領域入選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及省“雙創計劃”、計劃等相關人才項目數超過30項;
(3)有較大的引才力度,該領域新引進的人才項目數量(符合2019年第二批姑蘇領軍人才申報條件的)超過10項。
上年度已開設區域重點產業專項的地區一般不得變更產業方向,并須滿足條件(3)。
4、姑蘇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申報時間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創新團隊、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網中集中受理時間:3月18日-3月29日17:00。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區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網上集中受理時間:8月19日-8月30日17:00。
(3)擬新開設區域重點產業專項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門,需于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遞交實施申請材料。
以上信息為2019年的姑蘇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申報通知的節選內容,具體要求以當年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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